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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art + lazy | Smart + hard |
Stupid + lazy | Stupid + hard |
如果將人格特質:聰明、愚笨、勤勞、懶惰。
你認為哪一種人格特質組合的人適合當主管?
此刻的我,依舊陷入無限的報告迴圈,但腦海不斷浮現週末那堂課,因教授提及管理學,詢問我對曾經學過的管理學理論有什麼特別的見解。
老實說,大學時代因興趣而修了幾堂商管的課程,但那時候對學術理論這種東西,沒什麼特別的觸覺,對管理學院的教授風趣、詼諧的上課方式,倒是很熱衷。
管理學理論認不得幾個,倒是對老師講的笑話和例證很深刻。
有一天老師在黑板畫了這樣的人格特質圖,然後詢問講台下的大一小毛頭們:『你認為哪一種人格特質組合的人適合當主管?』
大部分的同學都認為是:聰明又勤勞的人。
但,不論是研究結果還是理論,都是聰明又懶惰的人。
老師說:『懶惰又聰明的人,會想辦法用最快、最簡單的方式完成一件事。』是的,具備這樣人格特質的人總是在追求管理的最高境界。
還是小毛頭的我對當時老師提出的解釋嗤之以鼻。大體上,經過社會一番洗禮的成年人,都能理解為啥是聰明又懶惰的人。
當下會對這說法嗤之以鼻的緣故是因為,在求學過程或生活中,難免都會遇到作事情擺爛的人,有時候,不是能者多勞的問題,而是願不願意做的問題。
常常事情還沒開口,對方就會說:『我什麼都不知道』『我不會』
很多人很聰明,而懶也是人的天性之一,最衰的莫過於那些愚笨又勤勞的人,總是要幫這攤人收爛攤子,或扛責任。
我大概快忘了管理學課上的這推論,多年後在另外一堂課堂被挑起記憶,對這樣的議題彷彿又像開啟了開關,balabala的一直在腦中轉。我在想:我是哪一種人?
應該是不笨,但算勤勞的人。那還真慘...
特別是當研究生這一年多來,事情很多,卻很多都不是自己的事情。
通常事情有分兩種:一種是老闆交代的事情,另一種是身為研究生的事情。
領了研究助理的薪資,作研究案的所有大大小小事情,包含生產文章,似乎算在分內之責。不過工資和勞力不成比例是研究所眾所皆知的常態,不成比例也有兩種:作多領少,領多作少。這又是另一檔事。
重點來了,我到底是哪一種人,事情接踵而來的時候就會顯而易見了。
常常總是老闆交代的研究案要趕著生結案報告、課堂報告輪到自己、被要求去研討會充場面、某某作業也是差不多時間要交的時候,自己心中就會開始安排順序和分配時間比例。
我想我還有時間在這裡寫blog,實在是因為有股不吐不快的情緒必須發洩,而一年多所訓練撰寫文章功力,這篇文章也只不過花我十五分鐘,卻可以解決我未來一週內的鳥情緒,很值得。
很多次,我都想把研究案擺在最後,因為,寫出來的也不是自己的,雖然有掛名在成果報告,但那又代表什麼?
掛名也有兩種:有作跟沒作,就這麼簡單。
但我的生活費來源都是研究案薪資給予,算是分內事;又想到本是同根生的其他研究案助理,為了讓大夥都能相安無事的度過(我真的很害怕拖累別人),到頭來,還是把研究案放在第一順位。
從大學就這樣,團體報告總是放優先,卻落得常常幫別人擦屁股的下場,這就算了,自己的報告就算生出來了,也沒擺爛的人花的時間多,自己的成績當然不會好到哪去。
所以...顯而易見,我不是那聰明又懶惰的人。
但我現在對這理論也不嗤之以鼻了,至少我明白自己是什麼個性,而也清楚體驗到真正聰明又懶惰的意義。
真正聰明又懶惰的人,做事很有效率,但不是將自己的責任往他人身上丟,而是讓身旁的人跟著一起輕鬆。
曾經,我也嘗試著當懶人,但是...怎麼事情放著都沒人來偷作阿?!
噗哈哈,想太多,繼續滾回去當勤勞的人,腦筋多動一點才不會變笨。
因為管理學中又有另一個呆伯特法則,我才不想變成呆伯特,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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