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複習到憲法,憲法在國家考試中大部分都放在共同科目以選擇題方式出題,考幾次下來發現選擇題幾乎都是背多分,以前和朋友一起整理的背誦筆記:


■數字背誦題

1、憲法修正案、領土變更案:1/4、3/4、3/4 → 3個月。

全體立委1/4提議、全體立委3/4出席、出席立委3/4決議得提出。經公告半年,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(中華人民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過半數)。

2、罷免案:1/4、2/3(立委)→ 1/2、1/2(人民)。

全體立委1/4提議,全體立委2/3同意後提出罷免案;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過半數(1/2)投票、有效票過半(1/2)同意,即為通過。

3、彈劾案:1/2、2/3 → 大法官。

全體立委1/2提議,全體立委2/3決議,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。

4、不信任案:1/3、1/2;72、48、10。

全體立委1/3連署,提出對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,經1/2贊成;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記名投票,不信任案通過後,行政院院長應於10內提出辭職並得呈請解散立法院。


★補充:更多數字背誦整體在趙絹題庫站的憲法筆記一。


■總統提名,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:

司法院—大法官、院長、副院長。
考試院—考試委員、院長、副院長。
監察院—審計長、院長、副院長、監察委員。
行政院—檢察總長。


■超出黨派,依法行使職權者:

大法官、考試委員、監察委員、(全國陸海空軍)。

■提法律案權者:

行政院、考試院、司法院、監察院、立法委員(黨團可提法律案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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