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,運氣也是實力的一種。

兩年前,參加研究所考試及國家考試,放榜後深深覺得考試是考運氣。人家都說,國考的前五十名實力相當,會不會上榜最後都是答題技巧、運氣。

或許真的是這樣吧,師父也跟我說過,有時候考了三四年什麼都落榜,但氣勢強的時候考什麼都上,不要輕易放棄。


國家考試改題方式


嘉義志光刑訴的趙博老師,擔任了近十年的檢察官,也擔任過改題的典委。上過三個不同的刑訴老師,趙博老師的刑訴架構很適合我理解,雖然他的教學經驗尚淺,偶爾會出搥,但總能感覺得到他用心想要給大家的資訊。

上一堂課他分享了改考卷的心得,我想,很多補過習的人多少都會聽過老師講過諸如此類的故事。那天,趙博老師分享了國家考試考卷的評分方式及標準,深植我心,大概的摘要:

改題大家都知道是分題改,有很多閱卷老師。以前全台灣的考生,只有報名前幾名(准考證號碼前幾名)的第一包考試卷是由出題老師親自改,通常都是被最認真改的一批考卷,對認真唸書的人很有利。

後來發現這樣做有問題,於是現在,各區的第一包考試都是由出題老師改,然後出題老師們會評出 8分、14分~18分、22~24這三個分數,分別挑出各分數代表的範本考卷,然後附上出題老師自己的答案及評分標準。  爾後,其他閱卷老師則是參照考這些考卷及改題標準進行評分。

以法科為例,寫出考題的基本答案,大概都會有14分以上,多寫出一些條號、判例,當然就會多加分;趙博老師說要得到24分以上並不容易,他有一次看到一個25分的例子,真的寫得很好,在短短的20幾行內除了基本的條號之外,還寫出別人不知道的判例或知識。


只有實力,沒有僥倖


聽完老師的經驗,心頭揪了一下,印象中,自己在某一年的某一科考卷中拿過這三種分數。課堂結束後,馬上翻閱當年的那份考卷及複查的分數。95年司法三等的刑法與刑訴,分數分別是24、18、9、8。

然後看了考卷上自己的筆跡,試圖回想自己寫了些什麼,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分數落差。

後兩題是分數不堪入目的刑訴,考試當時就知道分數會很難看,因為沒念通又被突襲。最令自己納悶的是刑法那題24分,只差一分就滿分的分數。比對了第二題的18分,大概知道差別在哪了。

18分那題,我有寫出可能的爭點,然後乖乖的三段論法,寫出法條。24分那題,我寫出了可能的爭點,一樣乖乖地三段論法,但是還有寫到實務運作、修法理由、民法的不當得利。

看完後毛骨悚然,有點運氣沒錯,因為那個修法理由考前我有特地留意;但我也不知道自己考刑法時為什麼會寫到民法,大概是想衝字數,相關的東西都批哩啪啦的寫上去。

在看看其他非法科的考卷,亦有22分以上的得分題,仔細比對22分和14~18分的區別,發現我的確多寫了許多相關的資訊,例如學者的經典著作及其著作核心理念、實務運用,甚至畫了學派的架構圖。


●八二法則的迷思


放下昔日的考卷,想起補習班常說的82法則:百分之八十的考題在百分之二十的重點。

那年,就是因為相信這個法則,唸書時總是投機取巧,避輕就重的念。結果上了考場,那20%的重點考出來幸好都有掌握,但剩下80%的忽略卻成了落榜的關鍵。

很多補習班的老師都會講:這個不重要,沒時間可以跳過不用看。趙博老師上課不同於其他老師,他只會說:「很常考,要背;不常考、要記。」亦如同師父說言,儘管帶點運氣,但自己如果能夠廣泛的掌握,就能降低被突襲的機會。


運氣也是實力的一種,建立在自己念得紮實與否。而學問沒有捷徑,唯有什麼都不放棄,一點一滴的累積才能紮實。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輪轉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